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公安局、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解决各地在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统一全省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标准,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组织国家标准规范管理组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库的有关专家以及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建审、验收业务骨干对2015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并经专家评审同意,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省消防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为确保《指南》内容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本《指南》实施之日起,2015年省公安厅、省建设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废止。
二、本《指南》实施之前下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指南》有冲突时,应按本《指南》执行。
三、已经专家评审同意但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当消防设计与本《指南》有冲突时,可按原专家评审纪要执行。已经施工图审查机构正式受理并网签的项目和消防部门(综合窗口)正式受理的项目,可按受理时适用的《指南》执行,鼓励采用本《指南》。
四、各市公安、建设部门要迅速将《指南》精神传达至辖区内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省公安厅和省建设厅将适时组织集中宣传贯彻。今后,本《指南》作为我省消防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各地公安、建设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应严格执行。
五、本《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指南》管理组负责。
附件: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4日